追加:第 8 节第 30 条并入狂犬病疫苗、养犬登记和治安罚则(issue #100)
2026-10-09。issue #100 问养宠物的建议。用户定:不新开节,有官方原文、能落到动作的分散补进已有条目。养狗打狂犬病疫苗、办登记、出门系绳和第 8 节第 30 条(养狗必须牵绳)是同一件事,并进这一条,没有另开。
改了什么
- 标题只在末尾加字:「。狗还要按时打狂犬病疫苗、办养犬登记」,原标题一个字没动,节首导览「养狗必须牵绳(第 30 条)」照常对得上。
- 收益栏在原民法典内容后追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和第九十二条。
- 来源栏追加两部法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链接和条文原文。
- 说人话改写,补「情节较重可能拘留」和「没打疫苗责令改正、可能罚款」两句,总长仍在 120 字内。
- 备注补「具体办法由省一级定,看本地养犬管理规定」,把「被咬之后怎么处置见第 13 节」补成「见第 13 节第 13 条(被狗、猫咬伤)」。
- 成本标签:钱 0→少(疫苗、登记要花钱),时间 少→中(定期带狗去打针,一次性数小时级)。收益仍为大、口径仍为金钱:主体是民事赔偿,一次上万;新增的罚款(1000 元以下、逾期 1000 到 5000 元)按金钱阈值是「中」,拘留 5 到 10 日按自由阈值是「中」,都不超过原量级。
原文核对
两部法都用 flk.npc.gov.cn 后端 API 查版本、下 docx 逐字取全文。
动物防疫法
- 版本:搜索 API 返回 bbbs ff8080817703add2017737395a973e31,公布 2021-01-22、施行 2021-05-01,sxx=3(有效);2015-04-24 那版 sxx=2(已修改)。docx 末条「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」
- 链接: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ff8080817703add2017737395a973e31
- 第三十条:「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」「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」第五款「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」
- 第九十二条(记忆中的条号核对无误):「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:……(三)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;」
- 注意:这部法的罚则只管「没打狂犬病疫苗」。没办登记、出门没戴犬牌没系绳,在动物防疫法里没有对应罚则,所以条目没写「不登记要罚」。「代为处理」原文没说处理什么,条目照抄,不作解释。
治安管理处罚法
- 版本:bbbs ff80818197af9ccc0197b159c38a0408,公布 2025-06-27、施行 2026-01-01,sxx=3;2012 版 sxx=2。与第 9 节第 26 条引的是同一版。
- 链接: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ff80818197af9ccc0197b159c38a0408
- 第八十九条第三款:「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」
- 同条第一、二款(饲养动物干扰他人、饲养烈性犬)没写进条目:第一款管扰民,和牵绳不是一件事;第二款烈性犬已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兜着,再写会让条目变杂。
没收的
- 各地养犬登记费、疫苗价格、免疫间隔:没有全国统一的官方数字,只在备注里指向本地规定。成本栏「几十元」只用于绳子,沿用原文。
- 「狗打了疫苗,人被咬后还要不要打针」:没有拿到能逐字核对的官方原文,没写;被咬后的处置全部指向第 13 节第 13 条。
- 是否另开新条:并入后条目仍是 8 行,字段各一行;收益栏变长到约 500 字,但讲的都是养狗这一件事的法律后果,没拆。